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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除个别地方(如深圳)外,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模式,都是实行“一裁两审”制度,劳动仲裁是进入法院诉讼阶段的必经程序、前置程序,不经过仲裁...
可以打电话或现场咨询仲裁进度,按《仲裁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在收到申请7日之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回应。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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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仲裁程序裁的流程:根据调解仲裁法,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申诉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劳动仲裁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审查完毕的,符合受理条件并且属于受理的范围的就会受理; 4、开庭审理,并及时作出裁决。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该法并没有就劳动仲裁中劳动者举证期限、举证规则进行规定,实际上该通知书内容并没有法律依据,仅仅是当地仲裁委的内部规定,根据《立法法》规定,诉讼和仲裁制度应该制定法律,也就是说仲裁诉讼程序方面只有法律才可以规定,行政法规都无权设定。因此,并不能因此让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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