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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
安徽的产假至多有158天。国家对女职工规定的产假是98天,而当地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增加了产假和陪产假,其中增加的产假是60天,而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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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故你公司关于工作不满一年不给予婚假的说法不合法。 2.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并且还需事前公示或者向职工出示,否则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3.安徽省关于婚假的规定,考察两个方面,通常情况是3天,如果你(女性)23周岁之后登记结婚,属于晚婚,则奖励20天婚假,共23天。 4.关于产假,安徽省的规定是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24周岁以后生育的奖励3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 5.关于你单位欲解除与你劳动合同的决定,你不要主动辞职,主动辞职了什么补偿都没有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律依据,无故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工作一年给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你单位强行解除合同,你可以申请仲裁索要补偿。 此外,你单位如果没有购买养老保险,需要补办,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补偿你每月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需要补足差额,等等等等; 7.劳动争议是比较复杂的,规定比较多,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给我
安徽省产假共158天。根据以前的政策,安徽省产妇基础产假为98天,《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规定,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安徽省产假合计为158天。如果难产,剖腹产和其他情况有其他假期规定。
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给予以下报酬:(1)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2)男性享受10天护理假的夫妇异地生活的,护理假期为20天。员工在预付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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