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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问题争议,有合同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处理。你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基...
第一个问题:你接房的时候,销售人员应该告诉过你飘窗台可以打,或者没有告诉,其也不很影响开发商变更图纸,因为变更图纸应当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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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议您先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一般都会有关于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主要查看:合同约定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价的,以及合同是否有约定面积差价的处理方式。如有合同约定,业主跟开发商就根据合同约定解决米爱女机误差的问题。根据合同的条款,就可以初步判断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理。另外,若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根据法定原则处理。详见以下2001年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1、只要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同即为有效;2、如果面积误差未超过百分之三,则属于正常范围,双方应互不相补,超过则应按合同约定的平方米单价重新确定价格;3、要看证据,如有证明证明代理权确定存在,且卖家事后又予以追认,则仍然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代理人最多承担买家已经支付款项及利息的义务,其他没有更多的法律责任;税款承担可以自由约定,但一般情况下税务局不会认帐,只对内有效;建议按法律规定办;按法律销售房屋不动产税由卖方承担,契税由买承担。你可以约定:凡与本次房屋转让的有关税收包括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一般仅对增值部分)等均由买方承担。
所签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不卖,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约定房屋面积,你可能要承担法院认定该房作为套房出售,不再协商差价的不利后果;如果约定了与实际不符的面积,可以就面积差与买方进行协商,变更产权证的面积登记,按照实际面积进行交易,要求增加购房款。 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时有可能会出现买方起诉你的状况,可以联系律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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