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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有: 1、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获得注册公告之日起。 2、商标品质是否有硬伤。...
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二、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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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注册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3、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或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1、转让人应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之义务的规定。2、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3、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转让价格。转让后,受让人的权利范围。4、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双方还应约定在所转让的申请案被批准后,受让方享有全部专有权。5、如果转让人将按期收回商标权,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如果要求受让人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的质量,则转让人应按约定提供生产有关商品的(技术决窍)、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及有关的技术服务。6、转让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7、受让方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商标权而一同提供给受让方的或技术秘密。所转让的商标名称、样式,注册国别、注册号,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以及它们的具体名称。8、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合同中还应列明已批准注册的国家的名称,已受理注册申请的国家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和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所包括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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