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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2、符合法律法规生孩子的,无论是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政策内很多孩子都享受延长...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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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延长60天。《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2016年3月31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下称“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云南省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条例明确:婚假增加15天,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这意味着我省女职工生育,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还有60天,共计158天;婚假则有18天。 云南婚假3天的内容就是这些了。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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