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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你可以到派出所去咨询一下,应该重新安排一个户主...
同一本户口簿,户主户口移出,剩下的人是否可以当户主,区别对待。如果剩下的人是成年人,可以当户主。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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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户主”的要求:在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5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如果是更换户主,一般来说,只要户内人员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都是可以自主选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各地的房产证版本不一样,婚后共同共有的房产有的地方证上就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有的地方就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基本都有“共同共有”的字样。写一个人名字的房产证其实是把另一个人给隐藏了,那个人就是隐性共有人,虽然房产证上没有他的名字,但是他也是房子的产权人之一。
不一定。符合一定条件,如已成年、有固定住所等才可以带着身份证办户口本。《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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