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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应该到场,不到场也正常开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按撤销申请处理,被申请人不到,缺席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
在仲裁过程中,证人并非必须亲自出席庭审现场。仲裁庭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理需求来决定是否要求证人亲自出庭。 在劳动仲裁领域,证人出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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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中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确定劳动关系需要当事人自己提供证据。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负责提供证据,如果证据在用人单位手中,则由用人单位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应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
下列劳动争议必须在诉讼前进行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而产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而产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而产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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