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执行措施违反法律规定 执行人员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即具体的执行方法和手段,必须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而未...
通常不会出现无法强制执行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等待具备财产后再进行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判决后有异议的应该及时提起二审,除非有案外人不服提起了执行异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执行一厅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见强制执行,终结执行)。 具体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编执行程序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2)相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人已浏览
546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