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院强制执行时,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法院不书面通知,就不能强制执行,这是法律规定。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也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查询、扣押、冻结、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情况,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或执行庭进行处理。这时,法院一般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具体执行员及时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依法划款等。 另外,对于被执行人严重缺乏诚信的“老赖”行为,近年来人民法院也加强了与银行金融、交通航运等机构的信息互联,各征信系统间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对当事人的财产处分、贷款甚至消费、出行等作出种种限制,所以被执行人现在还是很忌惮的。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人已浏览
1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