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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继承法的相关问题包括: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继承土地承包权的人必须是其户内的合法继承人。林地的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耕...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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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所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
1、承包土地合同纠纷应通过下列方式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进行处理。 2、处理承包土地合同纠纷,应当依照法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诉讼焦点是指诉讼案件争议过程中各方争议的核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处理受理受理案件的情形:(四)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明确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证据交换应当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在证据交换过程中,法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中;对于有异议的证据,根据需要证明的事实记录在卷中,并记录异议的原因。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和证据交换,总结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对总结争议焦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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