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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动离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曾经明确,“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
1、可以拖欠支付报酬为由提出被迫辞职;2、被迫辞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3、解答法律依据:1)《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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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低、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5、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6、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7、办公环境不佳,劳动强度大、个人压力大。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辞退不赔偿: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欺诈,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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