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规定,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食品是违法的,您首先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相应问题。您也可以向店家赔偿要求损失,如果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您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如果只是单纯的没有生产日期,只能要求退货,没有赔偿。如果存在欺诈的,则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本案所涉商品未经权威检验机构认定为不安全食品,亦无证据证明该商品可能会对人身造成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所以,本案所涉商品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在标签上注明生产日期,应属于食品标签标注存在瑕疵的食品,不能仅因为在标签标注方面存在瑕疵就认定为不安全食品。因此,本方可以要求退还所购商品款项,同时应退还对方所购商品。
食品外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超市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卫生法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一条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3人已浏览
2,518人已浏览
756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