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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 2、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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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构成犯罪,一般第38天放人,如果不放人,可能涉嫌犯罪,需要羁押侦查,到那时就建议委托律师。
没有补偿。1、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最迟释放为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2、在此期间不释放人员的,将被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员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对于逃跑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对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很多人不清楚天津拘役在什么地方,一般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拘役的期限。根据《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刑法》第69条第1款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 (2)拘役的执行。根据《刑法》第43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3)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根据《刑法》第44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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