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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由同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自然资源的产权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境外国有资产,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结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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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清产核资,核实国有资金,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的工作。
在清产核资中,企业和经同级财政批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组织进行资产价值重估工作。凡属下列企业、单位不进行资产价值重估:(一)纯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二)中外合资企业;(三)非全民所有制为主的国内合资、联营、集体和其它等企业,也暂不进行资产价值重估。
财政驻厂员、信贷专管员等,要积极参与企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协助企业、单位严格按国家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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