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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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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以下所说的: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这个你放心了,只要合同内容你们没问题,最后出矛盾,这个合同也是被认定为劳动合同的。只要你在学校正常上班。。换句话说,有时候劳动合同未必都写着劳动合同四个字。。但是不管哪个合同,关键在于内容是否合理满意。
1、都不是享有国家编制的正式教师。 2、都不是国家财政发放工资的对象。 3、在人事局都没有你的档案。1、用人单位一般不与代课老师签合同(法律条文没用,不干你就走人)。更不会给你缴纳保险。需要就留你,不需要就回你。因为这个工资是单位自己掏,或是由这个学校的主管部门出,尽管你的工资很低,他们也不会养活闲人。 2、合同制的享有各项保险如果您的代课教师怎么签合同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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