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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押股权如果是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同意质押批准...
(一)质权人应慎重选择目标股权。质权人应对目标股权的选择非常谨慎。首先,如果质押股权是瑕疵股权,风险很大,以后可能会给质权人带来麻烦,因为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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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报告下列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或管理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一)本机构信用评级大幅下调。(二)本机构大规模出售资产以补充流动性。(三)本机构重要融资渠道即将受限或失效。(四)本机构发生挤兑事件。(五)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的经营状况、流动性状况和信用评级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六)市场流动性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七)跨境或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政策出现不利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大调整。(八)母公司、集团经营活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九)其他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或管理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件。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境内本外币资产低于境内本外币负债、集团内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超过25%,以及外国银行分行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超过50%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告。
银行的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它关系到银行的生死存亡。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其一是存款者到银行挤兑提款而银行没有足够的现金可资应付。其二是债务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全部归还或不能完全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完全不能收回贷款本息。防范措施:1、强化信用教育,倡导信用至上。培养公民的信用意识,在全社会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2、加强政策引导,净化信用环境。推行信用公示制度,综合治理破坏银行信用的行为。3、建设信用记录制度,防止银行误入“信用陷阱”。4、理顺产权关系,明确银行信用关系的主体。使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真正成为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产权关系清晰的市场经济主体。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 2、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 3、股权质押公示方法缺乏安全性; 4、质押物处置时的价值实现风险。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1、谨慎选择质押物; 2、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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