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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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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回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1、如果已经在法院诉讼阶段,保险公司对你们的鉴定结果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那么该重新鉴定的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最终结果,与你们自己之前鉴定的结果基本一致,那么此费用最终承担者还是保险公司。如果重新鉴定的结果与你们之前鉴定的结果有部分不符,那么有你们和保险公司共同来承担重新鉴定的费用,具体承担的比例由法院来决定。如果重新鉴定的结果证明你们完全不构成伤残等级,那么重新鉴定的费用要由你们来承担。 2、对于重新鉴定,不是由你们说的算,也不是由保险公司说的算。如果你们能够就重新鉴定的机构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由你们和保险公司共同选定的鉴定机构来做重新鉴定。如果你们不能就重新鉴定的机构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由法院指定或者由法院摇号决定。 3、如果你所说的内容就是指一起交通事故,那么诉讼时效不会过期。因为你们已经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应该重新计算。
在当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不应按照《交强险条款》第十条承担鉴定费和诉讼费。但对于商业三险中约定的鉴定费和评估费,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条款。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由保险人承担。鉴定费是保险公司为查明和确定损失程度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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