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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注册分公司的一般流程:(1)名称验证1。创业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2、工...
1、挂靠成立分公司是合法的。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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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不合法。两者不存在挂靠关系。 2、分公司并不存在法人主体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行为结果都由总公司承担。 3、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挂靠公司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出租、出借、转让、倒卖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也规定,未经许可而从事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也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都构成非法经营罪,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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