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部分解除的申报要素包括:业务类型、合同编号、融入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融出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初始交易日或是补充质押日、初...
新规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根据中证登的数据统计,目前A股公司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的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交易主体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顾名思义就是将股票质押给券商换取资金来操作的业务方式,但这个操作适合较大资金。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4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