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规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根据中证登的数据统计,目前A股公司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的有122家。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将使得单只股票质押集中度受限,对上市公司股东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未来股票质押规模将缩减,长远看有利于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单只股票质押集中度受限 由于股权质押融资成本较低且较为便利,最近几年不少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质押股份来筹集资金。根据同花顺(49.96+0.12%,诊股)数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以来A股共进行了8451次质押行动,涉及公司1709家,共涉及股份数2140.2亿股,总质押额高达2.57万亿元。征求意见稿指出,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15%。 “此举意味着单只股票质押的集中度和规模将受限,”东部一家券商两融部负责人表示,“原有的规定是当单一标的证券已质押数量占总股本超过50%时,券商应当审慎评估质押该标的证券的风险,并没有硬性要求不得超过50%。此举将使得部分上市公司股东的质押融资规模减小,也有助于降低未来股票质押平仓的风险。” 根据新规,券商开展该项业务和分类评价挂钩,A类券商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B类券商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C类券商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这意味着部分评级较低券商的质押规模将受限。
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一定是好消息,属于中性消息,但不是坏消息。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资金融入者通过质押股权获得资金,约定未来回购质押股权的活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9人已浏览
3,536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