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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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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作为一个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1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的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或者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应当支付伤者的医疗费、住院护理费以及死者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游客想最大限度得到赔偿,最好的办法就是谁有赔偿能力就应当首先起诉谁,而不是图省事、省钱,以合同违约起诉旅行社。当然,在旅行社中,比较大的旅行社是有相当实力的,如果以违约之诉起诉,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是没有问题的。
依照我国《旅游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否则应当依照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规定,对于旅行社提出的自费旅游项目,消费者有权利知晓价格和服务内容,并且可以选择拒绝参加。导游和领队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对于免费旅游券,消费者有必要详细了解清楚旅游券的具体内容,如旅游行程安排、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自己与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心中有数,并与商家或者旅行社签订合同,做到有据可查。至于旅行社,强制消费者购物或交钱作为补偿,显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惩处。 我国旅游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依照我国《旅游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否则应当依照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规定,对于旅行社提出的自费旅游项目,消费者有权利知晓价格和服务内容,并且可以选择拒绝参加。导游和领队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对于免费旅游券,消费者有必要详细了解清楚旅游券的具体内容,如旅游行程安排、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自己与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心中有数,并与商家或者旅行社签订合同,做到有据可查。至于旅行社,强制消费者购物或交钱作为补偿,显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惩处。 我国旅游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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