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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责令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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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您的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仍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二,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据此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您还可以据此向单位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单位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与用人单位与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考勤记录、奖惩记录等。 (2)如果申请仲裁,你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者书写仲裁申请书有困难的,可由你口述,仲裁委员会安排人员执笔代写后再由你确认,仲裁不收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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