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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就按照诉讼标的额来进行收取诉讼费用;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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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另行规定了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方法。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等。该办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费按照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支付:第十三条: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支付: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请费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缴纳(法条略)行政诉讼案件的另一项。根据上述规定,行政诉讼未申请执行并产生其他费用的,只需支付受理费(标准见上述)。至于你提到的诉讼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诉讼费,如果没有其他费用(即第三项费用),诉讼费用为50元,但因行政不作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诉讼每件交纳5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四)行政赔偿案件。(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具体计算方式为: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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