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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数量不大的话可以缓刑或不作为犯罪处理。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为当事人提供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和辩护等服务,以维护当...
这个情况你可以及时报警,让网警查封他的个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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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lw@14124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lw]》第条、第条,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三十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明知他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五倍以上的;(三)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以上司法解释的精神,不管是群组、网站、视频播放器等如果建立之初就是主要为了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以及在运营管理过程中明知他人在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而放任传播的,都可以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另外,《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286条新增了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规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可以认为是拒不履行网络安全义务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1、网上传播淫秽视频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的规定,并从重处罚。 5、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卖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如果明知携带传染性疾病而卖淫的,构成传播性病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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