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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包括:房屋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而搬迁,临时配置的补偿(3)因房屋征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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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情况: 其一,涉案宅基地上房屋的建造年代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1987年《土地管理法》施行是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在此之前即建造完成的宅基地上房屋,即使未办理任何证件,也有望被依法认定为合法建筑,进而获取足额的补偿安置。 其二,涉案宅基地上房屋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审批手续 房屋完全无证和“缺证”是两种不同的状态。按照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的做法,只要被拆迁人能够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和土地登记审批表之一,其被拆迁人主体身份就能得到确认,就有资格获取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2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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