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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首先,如果已经完成贷款手续并在房管部门完成购房合同备案,则无法在原合同中添加新姓名;其次,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则可以申请添加...
如果没有贷款的,可以到房管局办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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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今社会,户口簿已经能够成功添加“曾用名”这项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户口簿上注明的“曾用名”仅在公民进行过姓名变更后才会出现,且与出生证明上记录的姓名完全一致。 户口簿上所记录的“曾用名”主要用途在于公民在核对各类涉及个人信息的重要凭证时,若发现系统中所记录的相关资料与新领取的身份证资料存在差异,就可以通过对户口簿中“曾用名”的核实来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此外,银行、户籍管理部门以及学籍管理部门等机构在进行信息核对工作时,也有可能需要借助于户口簿来核查当事人是否拥有“曾用名”这一项。
不能办理,须还完贷款并解押后方可办理产权人信息变更。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在将该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首先,按照房屋产权赠与的规定进行操作,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父母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户籍册》、《婚姻状况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明》,并与子女一起前往当地公证机构签署《房屋产权赠与协议》,并完成公证。然后,带领所有公证文件和房产所有权证明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这样就可以将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了。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各种费用。这些费用包括: (1)公正费用为房价总额的2%; (2)评估费用为房价总额的0.5%; (3)契税占房价总额的3%; (4)土地增值税占房价总额的1%; (5)个人财产所得税占房价总额的1%; (6)房屋产权登记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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