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原则上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财产时女方的财产,但是如果您对该财产也有出资贡献的话是有认定为共同财产的空间的。...
男方在婚前购买房屋,结婚之后把房屋登记到女方个人名下的,那么房屋是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即使女方没有实际出资,没有支付购房款,但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男方在婚前购买房屋,结婚之后把房屋登记到女方个人名下的,那么房屋是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即使女方没有实际出资,没有支付购房款,但是房屋也是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对于房屋产权产生纠纷,男女双方都是可以请求分割房屋的。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双方可以进行协商。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在婚前曾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一部分房款,而且该房子产权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的,你有权要求房屋所有权归你,并支付给女方适当的对价即可。 给女方支付的对价款应结合你个人婚前付款情况及婚后40万元属于你婚前财产的综合因素,可认定首付款及第一次支付的四十万元系你的个人婚前财产,最后剩下的四十万元系婚后所得,女方可就最后四十万元及该部分款项对应的房屋增值价值获得补偿。
以您的陈述,房子是在婚前购买,应当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至于共同还债的8万,由于是在婚内产生,应当返还4万给对方;装修的钱,由于对方实际无权享受,应该返还一半给对方;除此之外,作为有房产的男方,按照法律精神,也可以酌情给对方一点补偿,数额协商再定。结合以上分析,您可以考虑一下给她10万是否公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