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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下情形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裁决。我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不属于申请再审案件受理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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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原民诉法,即现民诉法第237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要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才可以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用人单位一裁终局的案件不能起诉外,双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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