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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任何地方搭建任何类型的建筑物,都应当依法履行报建手续,并且在获得批准后,才能建筑。建筑完工后,还应申请建筑质量管理部分对建筑物进行质量...
屋顶帐篷是否违章建筑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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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顶楼露台搭阳光房不是违规了,现在是违法了。按现在的执法力度,如果有人投诉或者城管找上们来,拆除就成定局。 2、现在老旧小区改造,对2000年以前的房子开始通过粉刷外墙,内部更换管道等方式进行。而在小区改造之前,拆除违法建筑必须先行一步。很多老旧小区由于私改乱建,占用了许多公共的地方,而且又很多隐藏着安全隐患,只要一经查证,就会被城管下发限期拆迁单。因为有些改建已经的地方大部分都是有用处的,用户与城管之间没少磨牙,用户不舍得拆,城管必须借助这个改造老旧小区的机会拆掉,双方也是矛盾不断。不过经过多次城管普法宣传,大部分的违建住户已经拆除违法建筑。 3、对于小区内违法建筑,通俗的说,只要没有在房产图纸上部分都是违法建筑。所以不论你是在小区内,还是在一楼几楼的露台上,私自搭建,封闭等改造等手段,都是违法的。当然,你在楼顶的露台也是一样。譬如前几年北京有个顶楼的业主的把楼顶建成自家的花园,就被城管勒令限期拆除,他自家不处理城管直接上去拆掉。私搭乱建有安全隐患,如私接阳台,由于承重问题很容易造成坍塌,而且也会给楼上楼下住户造成安全隐患。
楼房顶楼漏水,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2、如果在质保期内楼顶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可以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还是没有用的话,可以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3、对于商品房,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这样的情况就只有找破坏人来提供维修服务,或是由物业提供维修而让破坏人负担维修费用,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就走司法途径。 4、对于商品,如果楼顶超出质保期后漏水,由于楼顶是公摊公有的,属于全体业主的责任。如果漏水不严重,小修一下即可,可以全体业主商量一下维修费用分摊。 5、如果是租的房子,楼顶漏水的维修完全是房东的责任,因此,要及时联系房东并催促对方尽快完成维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采光权侵权事实上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花费,健康赔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关于采光权侵权的赔偿准则问题。虽然有的地方法规对采光权被侵害限定应予以赔偿,但准则普遍过低。按照河北省高院[1993]3号《关于审理采光纷争案件的几点意见(试行)》的限定: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应予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另一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予以经济赔偿。予以经济赔偿的,赔偿准则以受影响建筑物的寓居面积计量,每平方米一次性赔偿100-200元,被遮挡建筑物列入拆迁范围的,酌情赔偿,赔偿后列入拆迁范围的,不再返还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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