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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调取你银行存款,把执行款执行走,执行费从你帐户上扣走。 如果没有钱,可以协商,分期慢慢给对方。判决...
折扣补偿不是房屋买卖,而是房屋征收拆迁的货币置换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种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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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双方协议,按月分期给予。如果不行,可以起诉执行对方名下财产。
离婚时双方能够就房产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则房产价格按照一致意见进行处理;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实践中法官一般有下面几种处理方式。 1.有可能让双方进行竞价,价高者得,得到房产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补偿款; 2.法官也有可能让当事人申请评估,评估的价格一般会稍低于市场价。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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