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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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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等。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可以拒收,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验房时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开发商确认并约定处理方案,若开发商拒绝确认房屋存在问题,建议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房人有权退房。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由施工单位填写,每个地方不同,有的地方是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家联合盖章为准,有的地方就是由施工单位编写,建设单位盖章为准。而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由每个省建设厅通一制表的,先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家联合盖章为准后,施工各种资料整理清楚报档案馆后,由建设厅政务中心盖章后,才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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