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对方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如法院未判决之前应按原判决执行。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不是; 没有取得扶养权的一方承担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其他原因”包括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婴儿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各种具体事实。在此种情况下,婴儿随母生活对婴儿的抚养、成长是非常不利的。这属于婴儿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抚养费也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起诉。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现在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政策不挂钩,并不是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才能落户。当然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前,属于计划外生育的计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还是会对超生人员征收相应金额的社会抚养费。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8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