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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视情况而定。 2、购房合同是等网签后才签订的,签署后交到房管局备案,之后才会发放手中,只要已经备案,而开发商从房管局取回了,那么就可以...
买房办理贷款是在签购房合同后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后审批、通过后下款,如下: 1、一手房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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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根据造成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不同,其违约责任划分,定金退还与否的结果也会不同,从以下几个原因分析:卖方原因 1、开发商原因提示:这个时候属于开发商原因造成双方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首付款。 2、卖房人原因提示:这种情况是由于卖房人隐瞒共有人真实信息造成的违约,购房人可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购房人原因房贷办不下来还有一种原因就是购房人自身的问题,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最常见的要数征信问题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记录是非恶意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或者去试试其他银行,每个银行的信用评分标准是不同的,会有一些银行相对宽松一些,只要信用记录不是很差,一般来说都能获得贷款。但是如果逾期很严重,比如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且逾期金额较大(一般500元以上),贷款肯定会被拒的。提示:提供虚假材料、征信不良,这些是购房人的问题,需要其承担违约责任,无法拿回定金。非买卖双方的原因有一种情况,就是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审批,但是还没放款,买卖双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提示:如果因为政府或银行规定导致发生变化,如停止房贷业务,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购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定金。总结:关于贷款不能办理下来,购房人最好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明确相关条款,出现问题可以以合同为依据进行申辩,如果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买卖双方和协商如何支付尾款,协商未果的按照合同确定相应违约责任。
最后添了些附加条款:5月5号以后如果户口挂着一天,每天扣300元,直到3万扣完或者户口迁走。 最后,贷款下来了,30万直接打给了上家,6万装修贷款给了我们,中介根本没有控制。上家找事,和中介吵,为什么6万没有打给他们。 今年买房流程走的很快,所有的事项都比预期早日完成。他们口头答应贷款批下来一周内交房,但是这点也没有写到合同里。按照这个进度,好说话的人最迟4月5号就可以交房了。我们着急装修房子,因为我们有孕妇,可是上家不理会,他们要求我们把6万打给他们,并且说已经买好房子了,户口也马上可以迁走了。但是不给我们承诺什么时候交房,一开始说要4月15号以后交房,说是房客不肯走。我们研究了合同,说你们最晚15号要交房。上家过段时间回应,房客基本搬走了,但是他们的东西还在,要暂时放在那,钱还是要赶紧打给他们。 结果,我们4月1号去看自己房子时,才发现租客还在,上家没有通知租客房子已经卖了,并且在3月2号再次收了2个月的房租。而在3月2号之前,我们已经签了正式合同,并且于3月24号左右拿到了房产证。而我们签合同时,上家说现在已经不收房客的房租了,所以合同里写无租约。 上家很难缠,租客说赔偿他们1个月的房租和中介费,才肯15号搬走。他们不同意,现在是很难如期交房。 中介基本上和上家无法沟通,在这之前遇到的问题,基本上都是找我们商量,让我们妥协。 现在,中介还是要我们把6万打给他们,尽管他们也觉得很难如期交房。他们说如果我们不打给上家,我们起诉法律上也不成立,因为我们没有给清房款。而我觉得一开始在户口提前迁走时是有尾款1万的,我觉得我们只要给上家5万就可以了,可是现在这样的合同,他们不觉得有1万的交房尾款,中介也说没有扣1万作为交房尾款的潜规则。中介查了一下,他们有大概2000的物业费欠着,要我们只打5万8千就可以,中介都觉得我们基本上要起诉他才能让他交房,那么,如果严格按照合同,5万和5万8都是没有交清房款,上家不交房的理由还是成立。如果我们担心他们不交2000的物业费,那么,我们也有理由担心他们不履行法院判下来的延迟交房罚款,所以我还是想只打5万,钱在自己手里更好解决问题。 中介说我们的房子是毛坯房,所以没有1万的尾款的说法,那我说为什么你们一开始没有户口问题时,你们的付款协议里写留1万呢?实际上,现在的房子不算毛坯,但也不是全装修,这种情况下,上家可以把地板砖之类的破坏掉吗? 问题是,像我们这样的合同,我们是否可以只给5万?或者6万先不给就可以起诉呢?如果真要严格按照合同,我们是否还得在4月15号前把3万扣户口的钱都打给上家? 合同里写4月15号“左右”有法律约束吗? 也许我考虑的问题不够全面,请律师帮帮我们,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很想早日拿到房子,宝宝将于7月出世。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签了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的处理方法是: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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