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文本都是统一的,没有专门针对广告公司的特殊样本,只要内容合法即可,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与员工签订补充协议以约定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贯彻执行《________》的精神,普及营养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第五条:“烟草经营者或者其被委托人直接向商业、服务业的销售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品,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语。 尽管专门针对网络广告的管理法规尚未出台,但是对于网上的烟草广告,工商部门早已沿用了《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能直接在网上广告宣传,也不能通过群发邮件的发香烟广告,否则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商品房广告不属于要约,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二)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赠送的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和方式;(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4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