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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我国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是特别累犯,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依照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
1、犯罪客体。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安全。具体是指国家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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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3.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且多为一般犯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犯罪客体: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安全。具体是指国家的独立、国家的团结统一、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基本制度及国家的其他根本利益的安全。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机构、个人或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但总的来说就是《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规定的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且多为一般犯罪主体。对于大多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来说,不论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其主体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如背叛国家罪、资敌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叛逃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危害国家安全这一类犯罪,实际承担刑事责任而被刑罚处罚的只能是自然人。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故意,即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首先你的法律知识非常丰富,要知道前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无论何时再犯此种罪的,都应当以累犯论处,这被称为是”特别累犯“。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假释是否被认为刑罚执行完毕呢答案是:不是的。假释的意思是,假释期满后,则认为原有刑罚执行完毕。也就是说在假释期内,依然认为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应当以累犯论处,而是新罪的问题,犯新罪的,先减后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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