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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点由合同双方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
1、合同履行地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根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达地、到达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必须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支付货币和交付房地产的履行地相对容易确定,其他目标主要难以确定,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这里,合同履行地点必须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3、关于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的解释以程序法规定为原则,结合实体法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规则。因此,履行义务的意义应根据实体法内容确定。4、多个合同履行义务如何确定履行地的问题合同项下的义务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个的,应根据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什么是主要义务,也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确定。主要义务履行地不能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5、合同履行地应当以书面约定为准。管辖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达成,包括以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法院的协议。将书面形式从合同、信件扩展到数据电文等有形形式,是现代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近年来我国立法所确认的。6、约定地点与实际履行地点发生冲突的处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具体义务的履行地点,不仅具有实体法意义,还具有诉讼法意义。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实际签订地和履行地与约定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不一致时,以约定地为准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地时,双方对管辖有预期,不会因与实际履行地不符而改变。7、在审判实践中,有两种常见的管辖协议不明确。第一,约定由守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要判断哪一方守约,需要经过实体审理才能确定,在确定管辖权的阶段无法确定。这类协议不明确的管辖协议无法执行,视为无效。8、未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确定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管辖纠纷时,主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对合同是否履行进行正式审查。因此,合同未履行的,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管辖。但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未约定履行地或者实际履行的,也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和等级管辖的规定。
1、确定合同履行的期限如下: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合同未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其履行,但要给予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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