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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或社会保障卡2、簿3、本人二寸证件照二张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5、遇有特殊情况...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户口簿(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两寸近期彩照;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遇有特殊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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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核,并从批准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确认和就业指导。第三十一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凭经办机构出具的文件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但享受待遇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第三十二条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第三十三条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后,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失业人员前次失业享受待遇期限剩余的,应当与再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待遇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内重新就业的,应当自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一般情况下大学生创业贷款需要有: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单身的处单身证明; 2、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申请者具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提供的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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