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红本抵押服务以拟抵押房产作为主要考察对象,以对拟抵押房产的变现及处置能力作为主要风险控制点,以拟抵押房产的评估净值成数作为贷款额度限制,具有...
红本抵押是指房屋产权证的抵押,因为房屋产权证是红色的。办理现房抵押和期房抵押,必须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现房抵押(1)房地产抵押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 一般,借款可以分为“有抵押借贷”和“无抵押借贷”两种,而抵押就是属前者。抵押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 总而言之,抵押是建立的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
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 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抵押权其性质是从权利,从权利是指附随于主权利的权利。例如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以其所担保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没有债权,就不可能有抵押权,抵押权如失去了债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针对主债权而设立的抵押权应当继续存在,抵押权应随被担保债权的转让而移转于受让人,无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