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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事故的分级 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根据患者的伤势程度二级医疗事故可以分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治疗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医疗费用计算,支付证明书,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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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80% 由于相关法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十,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中度智能障碍; 2.难治性癫痫; 3.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双侧重度周围性面瘫; 5.面部中度毁容,或全身瘢痕面积大于70%; 6.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0o;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91dbHL(分贝); 8.舌缺损大于全舌2/3; 9.一侧上颌骨缺损1/2,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0.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1.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2.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3.吞咽功能严重损伤,依赖鼻饲管进食; 14.肝缺损2/3,功能中度损害; 15.肝缺损1/2伴有胆道损伤致严重肝功能损害; 16.胰缺损,胰岛素依赖; 17.小肠缺损2/3,包括回盲部缺损; 18.全结肠、直肠、肛门缺失,回肠造瘘; 19.肾上腺功能明显减退; 20.大、小便失禁,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1.女性双侧乳腺缺失; 22.单肢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3.双前臂缺失; 24.双下肢瘫; 25.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6.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7.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8.一侧下肢膝上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9.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双足全肌瘫,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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