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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再生育的,按照违反本条例生育规定处理:(一)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特殊情况未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
流动人口的工作由其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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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监督用工单位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用工手续时,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以及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继续享受原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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