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否担责?在现实中争议较多,有的认为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
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依据相关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强险保险人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其突破一般保险赔偿责任理论,与一般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不同的是,其对违法情形下的损害仍然予以赔尝,因此,对于无证驾驶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强调的是,此时的赔偿仅针对第三人人身损害,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并且可以向致害人追偿。商业保险则一般不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依据相关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并且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