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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首先应当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先确定医疗期,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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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资=基本退休工资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存储金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人口平均寿命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岁,55岁为170岁,60岁为139岁,不再统一为120岁 我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去年全省在职工月平均工资(1) 我的平均支付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我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我的平均支付指数
1、工伤休假是不扣工资的; 2、要确认你这个事情为工伤,不是工伤的话算病假; 3、目测你这个不算交通的工伤,且有第3责任人,我觉得应该由第3者(骑车人)进行赔付(医药费、误工费等); 4、如果你对单位的不认定工伤有异议,可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当地社保局工伤科去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看工伤科是否确定是工伤;(越早越好,因为相关证据晚了怕不好拿了) 5、工伤科确认是工伤后,由工伤科出具的相关报告找公司补偿所扣的工资,公司拒绝发放所扣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22条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律师提示: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0年3月17日劳社部发〔2000〕8号)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2008年1月1日之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因此,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80%就计算出每日的病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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