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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
经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省乡村医生任职证书》的人员,可在村卫生所从事本专业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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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经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取得省个体开业行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者,可申请个体开业行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受聘到个体诊所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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