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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责任任拾六十岁多余人落水身亡,引发多人自身溺水身亡,该由谁担

2022-03-14
本案中,该镇政府作为桥梁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在桥梁栏杆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应当及时进行修复以保证路人的通行安全,但该镇政府疏于管理以致造成小丽从缺失栏杆处落水溺水死亡,因此,该镇政府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小华已经15岁,虽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其已经有能力独立骑自行车上路,对道路的状况应很熟悉,对该桥梁栏杆的缺失也是知晓的,由于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自身溺水身亡,其本人具有一定过错,应当减轻该镇政府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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