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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游泳池溺水身亡,承担责任吗

2021-11-01
你朋友的儿子是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你朋友作为他的法定临时护理人,让儿子一个人呆在家里,知道教练没有游泳教练证,还敢让儿子一个人和他一起学游泳,没有监护,没有履行监护职责。你的朋友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事发游泳池的管理者和收益者有责任确保游泳池游泳的所有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他们没有履行安全义务,他们应该承担一些责任;教练是没有教授游泳资格的个人,但他们仍然在做这项工作。发现学生偷偷进入游泳池后,他们应该意识到潜在的危险行为,但他们不仅没有批评、教育、劝阻和及时处理危险行为,还要求自己去大游泳池等。,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教练员也应该对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具体的责任分担比例。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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