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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
按照先刑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暂停审理,刑事案件结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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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法院中止执行是有原因的,再次申请执行必须是在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才能提出。在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两年内不申请执行,法院就会不受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关于执行中止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1、一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二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3、特别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因此诉讼中止期间是不计入审限的,回复审理后审限仍然按照该诉讼是一审还是二审以及其他形式诉讼案件的审限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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