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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业说,迁移不了: 1、如果当事人已经整户迁移出原籍,而且在当地已经没有房屋产权的,一般来说,户口是不能迁回原籍的(既没有投靠人,也没有投...
原则上来说,不能办理该项(拆、迁期间,很多地区会“冻”结户口迁入及迁出)。1、户口投靠迁移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投靠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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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 1,迁出去的户口回迁的(不管什么原因),都需要经过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以及集体(村或者社区等)的同意; 2,只有所在的集体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的户口才能回迁。二,户口迁移证: 1,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2,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3,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没有单独的住房;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资料准备:1、基础证明书(资料):当事人户籍簿和身份证明书原件、转移地集体发行的同意户籍转移证明书、户籍转移地集体和户主发行的同意接受证明书2、其他证明书和资料:当事人转移户籍申请书(发行转移理由)、购买住宅户籍(提供住宅生产证明书)、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妇避难(提供结婚证明书)等3、带着上述资料和证明书去户籍转移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籍转移证明书,取消原户籍转移证明书4、带着转移证明书和上述转移证明书去户籍地派出所的转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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