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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
一,需要: 1,迁出去的户口回迁的(不管什么原因),都需要经过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以及集体(村或者社区等)的同意; 2,只有所在的集体出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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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资料准备:1、基础证明书(资料):当事人户籍簿和身份证明书原件、转移地集体发行的同意户籍转移证明书、户籍转移地集体和户主发行的同意接受证明书2、其他证明书和资料:当事人转移户籍申请书(发行转移理由)、购买住宅户籍(提供住宅生产证明书)、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妇避难(提供结婚证明书)等3、带着上述资料和证明书去户籍转移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籍转移证明书,取消原户籍转移证明书4、带着转移证明书和上述转移证明书去户籍地派出所的转移证明书。
只要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户主(投靠人)及其所在的集体愿意接收(有难度),就是可以的,否则就不能,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原籍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户口迁移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申请书(需要说明投靠理由);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具体是什么原因不能迁出户口?您现在买房的话是否能够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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