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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坐牢的人性怎么减刑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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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解答坐牢如何减刑: 按照我国《监狱法》的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改造过程中,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劳动改造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由劳改机关对被人民法院判刑的犯罪分子执行的一种刑罚。而劳动教养是对那些有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过劳动教养机关的审查批准,由司法机关收容,通过有偿劳动,对他们实行强制性的教育和改造。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区别: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劳动改造是对罪犯实行的刑罚执行措施,而劳动教养是对特殊的违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实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两者的目的不同。劳动改造的对象是对违反《刑法》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因此劳动改造是具有惩罚与教育的双重目的。而劳动教养的对象是违法人员,主要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其目的主要是教育、挽救。 三、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劳动改造的对象是针对违反《刑法》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而劳动教养的对象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违法人员。 四、两者适用的程序不同。对罪犯投入劳动改造需要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判决。而对违法人员实行劳动教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 五、两者适用的场所不同。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场所主要有拘役所、看守所、少年犯管教所、监狱等。对违法人员进行劳动教养场所主要是劳动教养管理所、劳动教养学校。
减刑要由所在的监狱提出,所以首先把申请交给监狱管理部门,他们审批认为合格(所以要和监狱管理机关沟通沟通)的才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建议,法院应当在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裁定,即作出是否减刑的决定。这个中间的期限当然取决于监狱管理机关的情况了。减刑的材料主要是:监狱的减刑建议书,原审理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相关文书,罪犯悔改或立功的书面证明材料,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减刑的前提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因此最多减1年零4.5个月。实际上估计大概是减1年左右。期限关键取决于监狱。如果它觉得合适,会立即送到法院,最多一两个月就好了。如果他不愿意,你就没有机会减刑的。所以一切取决于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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