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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落户,必须先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小孩必须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办理。经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核、符合收养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收养,领取收养...
如果孩子一直没有户口,收养人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如果孩子有户口,凭申领的《收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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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你收养前不提前去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去的 本身北京户籍就严控规矩多管控严 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科如说没任何办法,那估计够呛,是养还是送回你自己看着办 以上仅供参考以上是 有收养证能够上北京户口吗的回答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规定是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孩子父母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可以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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